什么是《京都议定书》?其主要的内容有哪些?对我们将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这在我们一般人来讲,确实了解的不多,但这又是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理应引起我们更多的关注。
从1861年开始,人类就对气象进行跟踪记录,但直到上世纪70年代,人们才明显地意识到,破坏环境的经济发展是不可持续的,人类对自然的过度索取,反过来会惩罚自己,温室效应就是最明显的例子。为了21世纪的地球免受气候变暖的威胁,1997年12月,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日本东京召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经过紧张而艰难的谈判,会议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从国际环境保护史的发展来看,《京都议定书》的签署是国际环境合作领域的重大胜利事件。
虽然《京都议定书》早在1997年就达成协议,签署的国家也已经有140个,但按照议定书的规定,要有在1990年占造成温室效应气体排放量55%的国家批准,该议定书才能正式生效,这一责任自然主要落在发达国家身上。然而当许多欧洲国家先后批准了该议定书后,却遭遇到了来自美国的障碍。美国在克林顿政府时期签订了《京都议定书》,但在布什政府上台后,却于2001年退出了该议定书,表示将“按照自己的方式解决排放限制问题”。作为一个人口仅占全球人口的3%至4%,而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却占全球排放量的25%以上的排放大户和发达国家,美国的这种损人利己的行为与其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是极不相称的,让世界侧目,也拖延了《京都议定书》的生效。
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已于1998年5月29日签署了该议定书。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目前尚不承担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减排义务,但“后京都协定时代”在不久的将来终将来临,中国虽然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却可能承受越来越大的国际压力。另一方面,《京都议定书》的生效,也向中国发出了一个非常明确的市场信号,那就是占用大气空间也要付费。因此,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和排放大户,我们也要及时调整能源结构,走“循环经济”的路子,从过去由“两高一低”(高投入、高排放、低产出)向“两低一高”(低投入、低排放、高产出)逐步转型。特别是企业在项目投资、技术开发、生产成本核算中,首先就应当选能源效率高、环保型的品种,以应对《京都议定书》生效后带来的影响和变化。
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不论是国家大小,也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也不论是富国还是穷国,都应当把保护环境作为已任,都应当为保护环境出一份力,发一份光。愿国际社会都能够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共同保护我们的家园,愿我们为之生存的地球在人类的呵护而不是破坏下,变得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