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航运项目V(崔家营航电综合枢纽项目)
本项目最初构想是在1984年,作为汉江综合航运规划的一部分。综合规划主要由16个闸-坝-电站和航道改善综合工程组成。经过几个反复后(包括中国和德国联合规划),本计划于1992年最终确定。崔家营航电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于1993年开始,在1995年结束。2003年5月,国务院批准了把内河航运项目5作为提议的世行融资项目。内河航运项目V是我省第一个利用世行贷款建设的航电综合枢纽项目,是世行2006财年的贷款项目(贷款号为4804-CHA)。2004年2月以格兰姆•史密斯先生为团长的世行代表团对项目进行了鉴别;2004年10月代表团对项目进行了项目预评估,2005年1月对项目进行了正式评估。贷款谈判于2005年8月在华盛顿进行。贷款协定和项目协定于2005年11月3日签订。
1、崔家营项目主要包括的成分
(1)大坝电站和船闸的建设。最大坝高为18米(从基础到溢洪道之间),加权平均水头为6.1米。船闸距汉江西岸较近,而电厂距东岸较近。电站装机容量为88MW(6台水轮机),不考虑内部损耗的年平均发电量为405 GWh。电站将通过距离大坝不到1公里的变电站连接襄樊市电网。根据中国的船闸划分标准,本项目船闸为3级船闸,能容纳1,000吨级的船舶,闸室有效尺寸为190×23×3.5米。大坝将通过一段短的路和位于船闸之上的桥连接西岸。
(2)库岸保护:将加强库岸以保证其稳定性,从而保护临近的农田和村庄免受洪水威胁。30公里的库岸将全部进行加强;受保护的岸坡面积为19.3公顷。
(3)促进湖北省水运行业发展研究
(4)湖北省物流规划研究
(5)电力定价和管理
(6)为准备崔家营项目进行的工程咨询服务
(7)设备(车辆,软件和硬件)采购
(9)人员培训
2、项目的融资计划
崔家营项目世行贷款总的额度为1亿美元,贷款偿还期为20年,包括5年的宽限期,项目采用的是单一货币(美元)浮动利差贷款,其利率为6个月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贷款浮动利差,每半年调整一次。项目贷款生效期为2005年12月13日,计划2010年12月31日关帐。世行在贷款协议生效后,一次性按贷款总额的1%收取项目先征费,并对贷款未提取部分,按0.75%的年利率收取承诺费。